十一、作品要求
(一)內容
引導少年兒童少年兒童爭做堪當民族復興重任的時代新人,健康快樂成長、守護美麗家園、筑夢美好未來,用繪畫、書法、攝影、數字美術、陶藝等藝術形式展現身邊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景象、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社會圖景、美麗鄉村里的幸福生活和快樂童年、科技進步中的未來世界等,在創作過程中發現身邊的美、欣賞家鄉的美、熱愛祖國的美、創造藝術的美。
(二)規格
(1)紙質繪畫作品原件不超過 40×60 厘米,使用材料和表現形式不限。
(2)書法作品原件不超過四尺對開。
(3)攝影作品須附帶作品拍攝過程的相關技術文字介紹,另自備五寸(12.7×8.9 厘米)以上擴印片。
(4)數字美術作品須同時提交所使用的電腦軟件生成的設計源文件。
(5)陶藝作品須于比賽管理平臺提交不同角度的參賽作品照片至少3張,同時提交作品原件至組委會。
(三)版權
1. 作品應符合賽事主題,內容積極向上,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序良俗。
2. 參賽作品版權歸屬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承辦單位有權保留作品且在相關活動中使用(包括展出、宣傳、出版、制作衍生品等),不另付稿酬,不退回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
3. 參賽者必須保證參賽作品為本人創作,出現下列情況,比賽組委會將在比賽官網、公眾號進行公告,取消其參賽資格:
(1)輔導老師或家長直接參與作品創作;
(2)使用高仿、代筆、抄襲他人的作品參賽;
(3)重復使用往屆參賽作品參賽(比賽組委會將啟動評選識別排重系統,與往屆參賽作品進行識別排查)。
4. 參賽者還應保證其所提交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或第三方機構的權益(包括: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在內的合法權益),凡因作品或參賽行為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均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十二、作品評選
1. 評選原則
作品評選秉承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要求作品符合比賽主題,有獨特的創作思路和符合年齡特點的表現形式;鼓勵少年兒童表達自己的真實感悟;鼓勵有創意的表現形式。
2. 評選形式
比賽組委會將邀請并選聘相關領域專業人士成立全國專家指導委員會,專家指導委員會在比賽組委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專家指導委員會根據評審規則開展參賽作品評審及指導工作。